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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182170 发文字号: 陕交办〔2012〕53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其他文件 发布日期: 2012-07-10

厅直各事业单位: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的通知》(陕财办采资[2012]16号)要求,各单位仍使用“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及计划管理系统”(单机版),采用“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基础数据”录入方式编报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厅直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及自有资金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均纳入编报范围。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财政综合预算管理的各项预算资金和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以及属政府所有或由政府管理的其他资金等。自有资金是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的非财政性资金。
二、编报要求
(一)各编报单位在每次上报数据之前务必确保将系统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最新升级包。
(二)各单位应按季度编报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每季度结束后3日内上报省厅财务处,2013年1月5日之前上报年报数据,并将年报的纸制报表送至省厅财务处。联系人:刘勇 ,电话88869062 , 邮箱liuyong@sxsjtt.com。
(三)在编报工作中,请严格按照《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说明》(见附件)进行编报,确保录入的政府采购信息统计信息及时完整、真实可靠、不重不漏。省厅将对各单位政府采统计信息报送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三、其他
    编报相关报表过程中,如遇统计口径等业务问题,请及时与省财政厅采购资产处联系,电话:029-68936148,如遇系统软件操作问题,请及时与北京用友政务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550-933转分机33713至33718;15712868936;15712868951。

    附件:2012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编报说明(请登录http://www.sxsjtt.gov.cn/cwsj.aspx“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二○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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